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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时间:2022-03-03

为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妥善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就《规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原则及重点条文进行说明,便于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

《规定》分为4个部分,共28条,其中,“一般规定”5个条文,“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14个条文,“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8个条文,“附则”1个条文,全面系统规定了适用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主要包括6大方面的内容:(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限例外(二)有利溯及适用规则(三)新增规定溯及适用规则(四)细化规定的适用规则(五)具体溯及适用条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六)具体衔接适用条款中的重点问题总之,《规定》明确了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规则,解决了民法典在适用时首先遇到的最为迫切、最为重要的难题,其颁布十分及时,且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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