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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30号 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间:2022-04-19

指导案例30号

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 竞争关系

裁判要点

1.经营者是否具有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而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

2.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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