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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52号
海南丰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5年4月15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 海事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一切险 外来原因
裁判要点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被保险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由于相关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条款所列明情形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可以认定属于导致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外来原因”,保险人应当承担运输途中由该外来原因所致的一切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