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客服
电 话:0416-2180110
公 司:辽宁锦尚律师事务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三段2-49号
时间:2022-04-27
指导案例62号
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6月30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合同诈骗/数额犯/既遂/未遂
裁判要点
在数额犯中,犯罪既遂部分与未遂部分分别对应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应当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进行比较,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并酌情从重处罚;二者在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犯罪既遂酌情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