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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98号
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8年1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生命权/见义勇为
裁判要点
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实施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