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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35号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05-25

指导案例135号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

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信息/不利推定


裁判要点

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产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处置行为,被告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环境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环境污染事实成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5条、第57条、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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