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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37号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
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审查标准
裁判要点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监管措施,以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3条、第2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74条